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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第三次工作例会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1〕679号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50    更新时间:2012-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健康报社,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医院报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总结2011年上半年全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将于近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第三次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1年上半年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情况和成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办法,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交流部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重点联系医院在推进工作中的有益经验、进展和成效;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介绍护理工作在提高医疗质量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研究讨论如何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护士的岗位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建立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会议时间
  201189-10日,会期1天。88日报到,10日离会。
  三、会议地点
  哈尔滨天鹅饭店(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路95号;电话:0451-55600888)。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分管医政工作的厅局长,医政处处长。
  (二)卫生部110所重点联系医院的院长、护理部主任各1名。
  (三)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协会、中华护理学会,健康报社、医院报社有关负责人各1名。
  五、有关事项
  (一)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会议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通知辖区内相关人员参会,汇总名单后填写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部直属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回执,于82日前分别传真至卫生部医政司和黑龙江省卫生厅。
  卫生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联系人:谢博瑞、王曼莉
  电话:010-6879220668792733
  传真:
010-68792513
  黑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康爽、赵明

  电话:0451-8597105385971052
  传真:
0451-85971052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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