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了解各地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促进经验交流,现要求各省报送2011年上半年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情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你处认真总结本省(区、市)优质护理服务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自2011年1-6月以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落实《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的情况,辖区内医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请110所卫生部重点联系医院认真总结本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自2011年1-6月以来,落实《工作方案》及我部对重点联系医院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情况,特别是保证一线护士配备、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建立并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重点联系医院形成的书面总结,于2011年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司护理管理处。请你处负责通知辖区内重点联系医院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护理管理处 谢博瑞、王曼莉 电 话:010-68792206、68792733 E-mail: yzshulichu@yahoo.com.cn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