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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0-9-26 11:31:00      访问次数:5038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内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自治区卫生厅的《关
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做好我院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现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医院  医德考评制度△ 实施办法  通知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校对:黄  燕  录入:黄杏珍    排版:陆 玲  (共印200份)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做好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大科室以病区为单位)成立考评小组,由科主任、支部书记、护士长组成。
     (一)医德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赵劲民
     副组长:杨连招  叶 凤
     成  员:肖常青  李慕军  刘志明  罗杰峰  伍伟锋  曾志羽  
                黄   佳   罗佐杰  李   浪
     (二)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
     主  任: 叶 凤(兼)
     副主任: 黄 燕
     成  员: 陈俊强  陈永斌  唐卫中  应燕萍  程  鹏  李   浪
               黄伟贞   黄  玉   陈一强  肖绍文  徐   红  农光民  
               黄杏珍   谢爱泽   梁   冰
     秘  书: 梁其彬
     三、考评对象
     全院在编人员(含返聘在科室工作人员)、聘用制技术岗位人员。
     四、考评内容、基础分值和标准
     (一)考评内容和基础分值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⑴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 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⑴ 对待患者不分国别、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一
视同仁。
     ⑵ 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⑴ 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⑴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⑵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⑶ 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⑷ 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⑸ 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⑴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⑵ 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⑶ 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⑴ 积极参加医院和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⑵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⑴ 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⑵ 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考评标准
     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础标准分为80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五、加分与扣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在80分的基础上,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记载,并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及救灾工作的加5分。表现突出,获医院党委、行政表彰的加6分,获上一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8分,市级表彰的加1O分,省级表彰的加12分,全国表彰的加15分。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比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分相应提高1分。
     2、各类单项奖,属同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加3分;属上一级主管部门奖励的加5分,市级奖励的加8分,省级奖励的加10分,国家级奖励的加12分。上级党委、政府的奖励,比同级主管部门奖励的加分相应提高1分。
     3、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属同级政府授予的加5分,上一级政府授子的加8分,市级的加10分,省级的加15分,国家级的加20分。
     4、每收到一次病人感谢信件点名表扬的加2分,锦旗、牌匾表扬的加3分,全年最高不超过6分;受到新闻媒体公开表扬的加5分,表扬对象是集体的,给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相关人员各加1分。
     5、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 、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情况加10-20分。
     6、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医院登记处理的,加5分(以登记材料为依据)。
     7、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医院有关部门的,加5分。
     8、敢于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各类回扣,情况属实的加10分。
     9、敢于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情况属实的加1O分。
     10、敢于检举他人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情况属实的加10分。
     11、敢于检举他人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亲属“红包”、贵重礼品等财物的行为,情况属实的加1O分。
     12、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并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13、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院内空白的加3分,填补市内空白的加5分,填补省内空白的加10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15分,属集体发明创新的,取前3名者加分,项目其他人员各加1分。
     14、获科技进步奖或同等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人前3名者,市级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9分、三等奖加8分。获卫生厅科技成果推广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课题其他人员各加1分。
     15、论文或译文在杂志上刊登或在会议上交流的第一作者、杂志或会议的主办单位为市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2分,国家级的加3分。但每年度该项累加得分最多不能超过6分。
     (二)扣分标准
     在80分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记载,并进行扣分: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室、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旷工每次扣10分。
     3、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5、泄露病人的隐私,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6、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性质严重、被新闻媒体爆光、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7、在向病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时,凡出现患方不知道其主管医生姓名的扣当事人10分,患者入院后三天内主管医生未与患方进行过医患沟通的扣当事人10分。
     8、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视情节轻重扣10--15分。
     9、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回扣的扣30分。
     10、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11、给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0分。
     12、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13、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1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
     15、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16、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红包”、贵重礼品等财物的扣30分。
     17、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扣30分。
     18、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19、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行为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20、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
     2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2、科室间或同事间在上班时间互相争吵,扣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2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六、考评期限、方法与步骤
     (一)考评期限
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元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的考评。
     (二)考评方法
     1、实行院、科、个人三级考评机制。按照考评内容与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和医院评价,最后确定等级。
     2、加分与扣分的基本原则:①基本标准分80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个人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②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不重复加(扣)分;③同时获得科技成果或论文奖励几个奖项,或同一成果先后获得几个级别的奖励,或同一篇论文先后在不同级别的杂志发表或会议交流的,只取一个最高分。④个人加分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刊号、感谢表扬信件、锦旗、牌匾等)报医德医风办公室备案。⑤职工的扣分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按标准扣分。
     3、等级划分。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无扣分者为“优秀”,总分在80至89分为“良好”,总分在60至79分为“合格”,总分不满60分为“较差”。
     4、限制条件。总分虽达90分,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凡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凡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合格”;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评为“较差”。确定优秀等次原则上控制在职工总数的10%以内,最高不超过15%。
     (三)考评步骤
     1、自我评价。职工个人依据考核的内容、基础分和加分、扣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将自评结果填写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德年度考评表》(见附件)后交科室考评小组。
     2、科室评价。在个人自我评分的基础上,科室考评小组根据对职工个人的医德考核情况进行评价,将科室评价结果填写在
“附件”上,由科室考评组长(科主任)签字,将考评表交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
     3、医院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职工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情况,结合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提供各科室上报材料、病人表扬、投诉情况、抽查核实和考核材料进行评价。
     4、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负责医德考评材料的归档工作,实行一人一档的电子档案管理。
     七、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奖金、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合格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八、工作要求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和全体员工医德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医德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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